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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携手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

发布日期:2017-06-21

                  《法律援助服务协议书》

    2016年1月25日,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综合评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较好的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作为试点,并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共同签订《法律援助服务协议书》。我所王哲主任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主要负责承办由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一直是我所贯彻重视的工作之一,我所曾经为吉林省女子监狱、少年管教所等单位开展过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并得到了上述单位的认可和赞扬。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我们大成律师将恪守律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审慎地履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确实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专职的刑事辩护业务部,每年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具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我们将继续砥砺前行,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