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健伟律师评为“吉林省维权人物”
为了更好地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护广大吉林省百姓的合法权益,3月14日,多部门联合举办吉林省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会中评选出十名吉林省维权人物,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健伟律师获此殊荣,也是十名维权人物中唯一一名律师。
李健伟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长期关注消费者维权活动,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的成员。李健伟律师在日常执业过程中,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我省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6年7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就一起销售非加碘盐的消费侵权案件,李健伟律师在这起吉林省首例消费公益诉讼案件中,详细研究了本案案情,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出具了全面、详尽的法律论证意见,对公益诉讼中的诉权问题、起诉主体、受理条件、诉讼请求、公益诉讼与消费者个人诉讼的关系进行总体论证,案件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立案,并于2016年11月1日,依法公开审理。该案在广大消费者群体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李律师认为:消费者权利涉及消费者的生存权、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在法律上具体涵盖了消费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等权利;但同时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也是社会诚信构建,良好有序竞争环境及法治社会发展的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包括政府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包括消费者本身的共同努力和付出。
“法制、和谐、诚信、见证你的追求;义务、耐心、热情、诠释你的梦想。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开先河;情暖百姓维权路,谱写公益创新歌。”这是大会给她的颁奖词,更是她对律师的完美诠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多次获得人民群众满意单位、政法系统标兵单位,肩负起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使命,我们将继续发挥特长优势,履行社会职能,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