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东北师范大学 法学学士
东北师范大学 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2007年9 月—2011年9月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科员
2011年9 月—2018年8月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员额检察官
2018年8 月—2021年10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学院 教师
2018年12月—2020年11月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20年11月—至今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
·社会职务
李悦佳律师现任吉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春市律协重大职务犯罪委员会顾问、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长春市南关区政协委员、长春市双阳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代表业绩
自2007年始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余年,办理刑事近千件。其作为吉林省十佳公诉人、长春市十佳公诉人、吉林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具备过硬的刑事专业能力,懂得办案人的思维方式和路径,能够更好的为辩护服务,尤其擅长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以及毒品类犯罪案件。同时十余年公诉人的思维方式,使其具备敏锐的刑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在企业刑事合规方面具有特殊优势,其参与处理了长春市首例企业刑事合规案件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行中。
典型争议解决案例:
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轰动全国的上亿非吸数额的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其作为主办检察官成功起诉,在辩护人没有发现和提出的情况下认定被告人自首,该案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王某入户抢劫改入室盗窃案: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时认定的罪名是入户抢劫,在办理过程中,其通过对司法解释的娴熟理解和掌握,将该罪名更改为入室盗窃,最终使被告人刑期由10年以上,降为1年。
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不诉案: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认定时发现其具有法定的不诉情节,最终做出法定不起诉。
幺某贪污受贿案法定刑以下量刑:作为罪轻辩护的成功案例,在辩护人的努力下,最终贪污以2000余万、受贿40余万数罪并罚7年有期徒刑的极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