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敏 高级合伙人
- 电 话:
- 0431-81802909-8813
- 传 真:
- 0431-81862299
- 邮 箱:
- limin.ma@dentons.cn
- 专业领域:
- 刑事诉讼业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 法学学士
吉林大学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吉林申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拍卖师执业资格
荣誉评价
2004年,受吉林省司法厅指派到香港业务交流;
2005年,被长春市少年管教所聘为执法监督员;
2008年,被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聘请为仲裁员;
2008年,获得“吉林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荣誉;
2016年,被评为“长春市新阶联合会理事”;
2016年,被选为双阳区人大代表;
2017年,被聘为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执法监督员;
代表业绩
成功代理了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王某某买凶杀人案件;我国首例虚开增值发票五个亿案件;周XX行贿罪名不成立等系列在国家及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也曾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及上市公司的法律事务,2004年即获得了国家财政部和上海复旦大学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在担任10余家企业法律顾问、大型国有企业首席顾问律师的经营活动中,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使企业一直处于良性运营状态,降低了法律风险,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