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根据该条规定,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但并未排除总价合同的方式。从国际惯例、中外关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示范文本来看,也都规定了总价合同的方式。可见,工程总承包最适宜采用的计价方式是总价合同。除总价合同形式外,在特殊情况下,如工期紧、复杂程度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如果发包人有合适的承包人可供挑选的,也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等合同价格形式。[1]基于总价合同计价方式的重要性,本文仅对总价合同的基本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与施工总承包总价合同的区别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根据2013版《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价合同,不能等同于施工总承包总价合同。参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以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以及发包时的设计文件在投标函中标明的总价并在合同中约定,依据合同约定对总价进行调整、确认的建设工程合同。同时《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人对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计价,应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和本规范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支付的部分项目外,不得以项目的施工图为基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
两种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总价合同是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价款,而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是根据发包人要求以及发包时的设计文件报价确定合同价款。关于工程总承包“发包时的设计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初步设计,采用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概念性设计。[2]
二、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调整
无论《管理办法》,还是《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都规定合同总价是可以调整的,其实质涉及当事人风险承担的问题,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2020版《合同示范文本》)为例,其通用合同条件14.1.1约定,除专用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该条款表明,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和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另外,在《合同协议书》中第四条还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话,尽管没有出现“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约定的情形,合同价格也可调整。
(一)变更与调整
通用合同条件第13条[变更与调整]对发包人变更权、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变更程序、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进行了约定,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内容。例如,13.7.1约定,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3.8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13.8.1约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
(二)合同中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
除通用合同条件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之外,其他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有很多,主要条款见下表:
(三)当事人另有约定
总价合同原则上“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通过另行约定的方式对前述条文内容进行修正。[3]这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的精神相吻合。
工程实践中,大量工程价款争议是因价格调整问题而引发。因此,无论是承发包双方,还是解决争议的律师,对此问题都应予重点关注并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朱树英、曹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适用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728页、729页。
[2]朱树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理解与适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115页。
[3]朱树英、曹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适用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0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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